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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局办文〔2015〕38号 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7日 10:26:08 浏览次数:549

九垦局办文〔2015〕38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农场,管理局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驻局单位:

 

  为贯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质量垦区”建设,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九三管理局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结合九三管理局实际,特制定《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质量垦区”建设各项工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201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二、构建质量发展有效运行机制

 

  召开“质量垦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目标,制定九三管理局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提出进一步加强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建立“放、管、治”三位一体质量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

 

  三、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制度落实。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四、进一步完善品牌发展激励机制

 

  指导各农场、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活动。积极创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黑龙江省名牌、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高品牌产品的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争创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

 

  五、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

 

  督促企业健全覆盖研发、采购、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等环节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在关键环节实施质量控制。引导企业广泛开展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群众性技能竞赛活动,引导企业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推进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重点推广普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国内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围绕“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善农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产品有机认证工作,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六、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加快建设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加快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机制。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

 

  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

 

  加强农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严格防范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有效防范外来埃博拉病毒、禽流感病毒等传染病传入。

 

  八、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在重大工程领域推动实施重大设备监理制度。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九、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抓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电线电缆、复混肥料、车用汽柴油等10类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开展重点消费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在电子商务、金融、旅游等服务领域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实施售后服务质量测评,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建立旅游质量第三方评估体系。

 

  十、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等犯罪行动为重点的“打四黑除四害”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开展以消费品、汽车产品为重点的专项打假活动。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年行动。针对虚假宣传疗效、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十一、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落实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的硬约束。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产能过剩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强化环境污染执法。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十二、充分发挥质量的基础作用

 

  发挥质量、计量、标准和认证认可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力为“龙江丝路带”区域产业集聚和转型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促进经济常态下的转型发展。主动服务节能减排。深入贯彻执行《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围绕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市场形态新变化,推动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向品牌化方向发展,保证机构能力和市场活力。

 

  十三、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

 

  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对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开展回顾性审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检测抽检。推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

 

  十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完善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五、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

 

  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质量教育实践基地作用,认真开展质量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失信企业。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12315”“12365”“12312”等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查处质量违法案件。

 

  十六、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实行科学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面向企业和一线工人的质量教育培训。

 

  十七、实施质量工作考核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14号)精神,制定九三管理局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质量工作考核。

 

附件:

 

  1.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10号)和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垦区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九三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九三管理局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经管理局领导同意,决定建立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规划和政策,制定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国务院计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制定、推动、协调各农场、各企(事)业单位抓好落实。通报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重要事项,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承担农垦九三管理局对各农场及有关单位的质量考核工作,承办农垦总局交办的其他质量、计量、标准化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邸洪军  管理局副局长

 

  召 集 人:赵  勇  九三质监分局局长

 

  付平敬  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    员:孙圣博  管理局卫生局局长

 

              邹长士  管理局科技局局长

 

      高  洁  管理局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张海森  管理局农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赵清海  管理局森林防火办主任

 

      叶树山  管理局计财处副处长

 

              梁卫东  管理局工信委副主任          

 

              黄桂洲  管理局住建局副局长

 

              赵延风  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隋文波  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姚艳丽  管理局商务局副局长          

 

              张树奎  管理局畜牧兽医副局长

 

              滕玉辉  管理局教育局副局长

 

      尹克利  九三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副局长

 

      王  岚  九三环保分局副局长

 

              王  岩  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文武  农垦通信九三分公司经理

 

      陈  仲  九三质监分局副局长

 

      李洪庆  管理局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陆艳红  管理局党委宣传部科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九三质监分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工作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拟定的事项,拟定会议议题和议程,在会议召集人审定后,做好会议通知等有关工作,并检查、督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及时汇总反馈落实情况。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者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认真筹划,扎实推进,主动研究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信息沟通通报机制。

 

 

附件2: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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