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管理局文件
九垦局文〔2015〕27号 九三管理局关于九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调整并实行区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8日 10:54:22 浏览次数:512

九垦局文〔2015〕27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

关于九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调整并实行区域管理的通知

 

 

九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九三经济开发区扩区的复函》(黑政办函〔2015〕21号)同意黑龙江九三经济开发区由原规划面积2.0466平方公里扩大到5.2957平方公里,面积扩大后开发区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特色,加强完善基础设施,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发展现代工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开发区扩区后,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开发区的功能,管理局决定将此区域内所有工矿企业交由九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为管理,对扩区后的开发区规划土地面积实行统一管理,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发展规划、完成数据统计与报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等职能。

 

附件:黑龙江九三经济开发区扩区后勘测定界图。

 

2015年5月29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5份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的评论将在审核后发布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网友昵称
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请点击刷新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的评论将在审核后发布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网友昵称 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请点击刷新    
关于我们 | 登陆管理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客户服务 | 常见问题 | 隐私保护 | 服务条款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 2019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九三分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黑ICP备2021000995号
网站建设:无限力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