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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文〔2016〕5号 关于印发《九三管理局党委2016年度场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15:29:48 浏览次数:591

各农场党委,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九三管理局党委2016年度场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方案》(发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年度工作。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

 

 

 

 

九三管理局党委2016年度场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激发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全局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价遵循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导向明确,力求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

 

(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实绩分析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统筹兼顾,综合评价。

 

(三)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紧紧围绕管理局工作大局、发展重点和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充实和完善考核工作方式和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对象

 

  各农场、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局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本年度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进行测评,其交流前的有关工作情况及实际表现由原单位提供。

 

三、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围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管理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领会、分解落实、推进实施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情况。

 

2.围绕领导班子建设,重点考核班子团结情况;主要领导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配合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班子合力及凝聚力、战斗力情况;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情况。

 

3.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点考核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4.围绕加强法制建设,重点考核坚持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化解社会矛盾,处理信访问题,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情况。

 

5.围绕加强作风建设,重点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情况。

 

(二)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九三管理局2016年度农场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主要考核管理局核定的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基层党群工作目标和综合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年基薪考核部分量化打分90分以下(含90分)的不能评定为“一般”以上等次。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保和土地资源等责任状考核,有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评优资格,班子不能评定为“好”等次。

 

  考核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工作,主要考核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方式,调结构情况;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两牛一猪一禽情况;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新增加工项目,扩大就业情况;扩大税收渠道,完成财政税收情况;完成扶贫攻坚工作情况。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全部完成的除外,未全部完成且排名最后一位的不能评定为“一般”以上等次。

 

四、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内容

 

  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考核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工作作风。考核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考核分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考核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党的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5.廉洁自律。考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五、年度考核工作方式

 

(一)述职述廉。

 

  召开干部大会,由一名主要领导代表党政班子进行述职述廉,同时党政正职要进行个人述职述廉,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职。

 

(二)民主测评。

 

  测评工作由考核组组织,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填写《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和《领导干部作风和德的反向测评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等测评表,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果依据。

 

(三)个别谈话。

 

考核组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和德才表现、作风建设等情况。了解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评价和认可程度。谈话人员由考核组确定,以班子成员、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为主,离退休老干部、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要分不同情况确定谈话要点,增强个别谈话的针对性和深入程度,提高谈话质量。

 

(四)查阅资料。

 

  主要查阅党委(党组)研究贯彻管理局党委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有关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等会议记录,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和资料。

 

(五)综合评价。

 

  在综合年度考核结果、日常管理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九三管理局2016年度农场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局直各系统考核办法及公众评议情况,全面分析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类划档,对领导干部进行分类评价,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领导班子等次分为 “好、较好、一般、差” 4档,领导干部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档;未参加年度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评定等次。班子考核根据领导班子正向、反向民主测评得票情况,结合职工代表大会测评得票情况进行分析,对总体评价好和较好票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确有问题的,可评定为差等次。领导干部评为优秀等次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应在5%以下,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优秀票应达到85% 以上。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

 

  考核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班子不能评为“好”,党政正职及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被“一票否决”的;

 

2.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3.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

 

4.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一)坚持正向激励。对坚决贯彻中央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表现突出的,积极推进改革、严格依法办事、真抓实干取得显著成绩的,为民服务、转变作风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彰和肯定,并充分体现到用人导向上。评定为“好”等次的领导班子,干部在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在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强化警示惩戒。评定为“一般”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对其党政正职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写出整改意见,对在年度考核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考察中发现领导干部中存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免的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问责情形,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调整。

 

七、考核纪律和监督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实行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制,对在考核工作中不负责任、数据收集上报失真、考核材料失实、隐瞒问题、跑风漏气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考核对象应正确对待考核评价工作,真实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民主测评中拉票、串票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参加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人员,应实事求是地提供情况、表达意见,不准徇私情、泄私愤,不准夸大、缩小甚至隐瞒、歪曲事实。加强对考核评价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公开举报制度。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举报考核评价工作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和弄虚作假行为。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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