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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局办发〔2017〕1号关于印发《九三管理局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任务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2日 16:51:05 浏览次数:790

各农场,管理局各直属单位,管理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九三管理局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任务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九三管理局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任务推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管理局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全面落实管理局党委、管理局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任务,力争2018年评审达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九三管理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巩固和提高省级卫生城创建成果、培养居民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目的,动员全局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创城工作,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和公共卫生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努力提高九三垦区人民的健康素质、文明素质,营造洁净、优美的城乡环境,将管理局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优良、设施配套、生态宜居的国家卫生城。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开展创建活动,2018年申请并通过省级初审和检查,2019年通过整改及验收工作,获得国家卫生城荣誉称号。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目标,九三管理局成立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任务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晓春 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张宏雷 管理局副局长

邸洪军 管理局副局长

范学斌 管理局副局长

耿昧 管理局党委委员、九三工会主席

王正非 管理局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李国军 管理局党委委员、九三经济开发区总工程师

厉宝昌 管理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王秀泉 管理局党委委员、武装部政委

 

成员:

 

孙圣博 管理局卫生局局长

孙宏亮 管理局计财处处长、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付平敬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董海龙 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秦绪刚 管理局教育局局长

刘玉峰 管理局安监局局长

李艳红 管理局人社局局长

历伟军 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海峰 管理局团委书记

周方凌 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海森 管理局农业局局长

靳明武 管理局畜牧兽医局局长

郭珍管 理局民政局局长

陈  哲 垦区工商局九三分局局长

陶有树 垦区环保局九三分局局长

赵  勇 垦区质监局九三分局局长

张树奎 管理局商务局副局长

刘爱华 九三工会副主席

吴公海 局直城管局局长

肖  伟 九三中心医院院长

李占胜 管理局自来水公司经理

匡  印 管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疾控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陆艳红 管理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挂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卫生局:

 

主任:

 

  付平敬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孙圣博 管理局卫生局局长

 

  办公室下设八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工作组;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工作组;舆论宣传工作组;市容及环境卫生工作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组;驻局单位创城工作组;农场创城工作督导小组。

 

四、工作组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责任领导:邸洪军、李国军

 

  组长:付平敬、孙圣博

 

  副组长:费秀杰、闫宝晶

 

  成员单位:管理局办公室、卫生局。

 

  主要职责:负责创城文件、工作方案的起草和下发,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负责申报材料、迎检材料、汇报材料的起草、印发、上报工作。负责创城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对创城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创城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创城简报制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创城材料的搜集、整理、装订。

 

  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城工作纳入管理局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城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城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制定下发管理局爱国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城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把创城工作纳入管理局发展规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管理局带动农场,整体推进。

 

  3.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建立群众举报、投诉热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创城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工作。

 

(二)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工作组。

 

  责任领导:李国军

 

  组长:孙圣博

 

  副组长:匡印、于立君

 

  成员单位:管理局卫生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按照《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调整充实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健全管理局各级爱卫会组织和办事机构,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履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工作。做好管理局创城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工作任务: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城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纳入局直、农场、管理区发展规划,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实施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创城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材料的编制、印刷和发放工作。

 

(三)舆论宣传工作组。

 

  责任领导:邸洪军、王正非

 

  组长:陆艳红

 

  副组长:李洪庆、王胜、徐婧、闫宝晶

 

  成员单位:管理局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农垦九三网、文化委。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的舆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及创建国家卫生城专题片的制作。广泛开展创城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意识,普及创城知识和预防保健知识。

 

  工作任务:在全局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创城意识,普及创城知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专栏和专题节目,宣传创城的重要意义、国家卫生城标准、要求、卫生法律、法规、防害防病知识等,对创城工作的进展全程报道,制作创城专题片,引导居民关心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

 

(四)市容及环境卫生工作组。

 

  责任领导:张宏雷、邸洪军、范学斌、李国军

 

  组长:吴公海、周伟

 

  副组长:董海龙、陶有树、赵映红、赵振、李占胜、肖伟、王春雨、崔世军

 

  成员单位: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中心医院、自来水公司、局直城管局。

 

  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包括空气污染指数、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环境污染事故方面指标的达标工作。抓好居民区卫生死角的综合整治工作,住宅楼、居民小区路面要平整干净,无违规饲养畜禽;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和乱开店铺等现象;按国家卫生城标准完成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目标任务。三年内参加创城的4个农场完成8座水冲式公厕的规划建设任务,局直完成2座水冲式公厕的规划建设任务。

 

  工作任务:

 

  局直城管局:

 

  1.有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评比活动。

 

  2.城区内路网体系完善,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道路路面平整完好。

 

  3.公共厕所、垃圾桶、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符合卫生要求,主要街道保洁管理局不低于12小时、农场不低于8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达80%以上,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

 

  6.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取缔违章广告牌匾,保持良好市容市貌。落实卫生责任制,市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卫生管理良好。

 

  7.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以上,路灯亮灯率95%以上。

 

  8.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9.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规范早市、夜市经营地点和卫生保洁,完成背街小巷的路面硬化和亮化工程。

 

  10.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11.在进局处、繁华路段、公园、广场设置大型宣传牌,制作创城宣传标语和健康保健知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旧楼区的升级改造,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施工现场整洁、平整,设安全隔离带,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对居民楼房小区的物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完善物业公司接管楼房准入制度,负责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依规开展物业管理,使物业管理的小区有统一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达到小区美化、净化、亮化的标准,坚决杜绝小区内乱搭乱建的现象。

 

  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的整顿和治理,严查严管,对违法违章车辆进行处罚。配合局直城管局对违停车辆进行清理。

 

  自来水公司:负责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以上,完成自来水管网排查工作,对不达标自来水管网进行更换,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排放,管理局、农场下水管道网覆盖率80%以上。

 

  环保局:负责各项环保工作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完成大气质量、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废水排放、废物综合利用、环保投资等项工作。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指导管理局、农场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1.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经管理局批准后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近3年内没有发生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其中管理局、农场要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局、农场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分别达到75%以上。

 

  水务局:负责河道整顿治理工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河道、湖泊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林业局:负责农场、局直主要街道、小区绿化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的标准,制定和完善管理局、农场绿化规划。

 

  中心医院: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

 

  责任领导:张宏雷、范学斌、李国军

 

  组长:孙圣博

 

  副组长:陈哲、赵勇、史景军、张海森、靳明武、匡印

 

  成员单位:管理局卫生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安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局食品卫生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当中的餐饮、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及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行业的治理整顿工作。

 

  工作任务: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连续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餐饮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从业人员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

 

  3.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规范,自来水厂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保证居民的生命安全。

 

  工商局:

 

  1.加强对辖区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对食品销售摊贩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现场制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保障辖区内的食品流通环节卫生整洁。动员主要街道商业店铺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城知识和健康保健知识。

 

  2.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质监局: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督,对较大型生产经营场所和加工、制作、分装、预包装食品以及来料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进行监督管理,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农业局:积极推进“三减”工作(减少农药、减少化肥、减少除草剂)。控制蔬菜农药、化肥的使用量,积极推广绿色有机种植面积。

 

  畜牧兽医局:负责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兽药的合理使用,各种药物残留量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全面实行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无注水肉和病死肉上市。集中畜禽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

 

  安监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职业卫生审查,监督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六)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组。

 

  责任领导:邸洪军、耿昧、李国军

 

  组长:孙圣博

 

  副组长:周方凌、吴公海、秦绪刚、历伟军、刘爱华、肖伟、徐婧、匡印、于立君

 

  成员单位:管理局机关党委、卫生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中心医院、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工会、文化委、局直城管局。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卫生城标准要求的各项健康教育指标,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健全局、场健康教育机构。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企事业职工健康教育、车站和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开展除四害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完成传染病防治、居民防疫、防病等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完成计划免疫、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任务,建立病媒生物防治监测平台。

 

  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建立主要领导抓创城的工作机制。组织所分管的各党政机关及所辖单位建立健康教育阵地,开展健康知识教育。组织创建无烟机关和无烟单位活动。

 

  卫生局:

 

  1.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积极性,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阵地,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大类45项服务项目的落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组织管理局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健康知识宣传栏,医院不同病房内有针对性的设置健康知识小贴士,设立健康知识咨询室,配备医生,多渠道地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保持医疗服务秩序良好。组织各级卫生和医疗机构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2.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以上,基本技能掌握率70%以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按期完成重大疾病控制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通过综合防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4.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居住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以上,安全接种率100%。

 

  中心医院:

 

  组建以业务骨干为主的医疗专家队伍,定期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场宣讲健康保健知识。年开展健康教育电视讲座不少于16次。

 

  教育局:管理局内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工会、文化委:按照《健康九三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协调各单位、部门积极推进落实创城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活动,居民健康活动不少于1项。号召居民参加饭后1小时有氧健身活动,对全民普及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组织带动居民参加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社区、中小学校等开展经常性的健身比赛活动,形成全民主动参与健康活动的良好氛围。

 

  局直城管局: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社区居民传播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居民的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

 

  2.在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交通运输局:利用客运站电子屏幕、宣传栏,对公众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知识教育,张贴禁烟标识。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车要采取多种形式设立创城宣传标语,要有禁烟标识。

 

(七)驻局单位创卫工作小组。

 

  责任领导:范学斌

 

  成员单位:质监局、环保局、工商局、国土局、电业局、社保局、国税局、地税局、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农垦通信九三分公司、各驻局金融部门、各直属驻局企业。

 

  主要职责:按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标准和管理局创建国家级卫生城推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本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任务。

 

(八)农场创城工作督导小组。

 

  责任领导:邸洪军、李国军

 

  组长:付平敬、孙圣博

 

  副组长:费秀杰、闫宝晶

 

  成员单位:管理局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以创建国家卫生城为载体,全面推进管理局的各项工作。落实农场创建省级卫生城标准和要求,组织40%的农场开展创建省卫生城工作,建立创城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督导各农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达到省级卫生城标准。

 

  工作任务:2017年40%的农场获得省级卫生城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创城领导小组,按照管理局党委、管理局提出的创城目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有创城工作过程影像资料。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按创建国家卫生城标准逐一落实责任到人,真抓实干,确保创城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在全局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创城意识、普及创城知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专栏和专题节目,宣传创城的重要意义,国家标准要求。引导居民关心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要在繁华街路、社区、单位、广场和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区域设置大型创城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提示人们注意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居民生活行为,使创城活动成为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

 

(三)建立考核机制。为确保创城工作任务的完成,管理局、农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采取明查暗访和集中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给予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舆论监督。管理局创城办设立创城热线电话0456-7893222,认真解决创城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及全局群众提出的各项工作建议和意见,认真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标准,及时向管理局党委、管理局反馈创城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充分发挥创城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2017年4月25日前,各农场、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各驻局各单位上报本单位纸质版和电子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成员名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方案、计划。鹤山农场、大西江农场、尖山农场上报创建省级卫生乡镇申报材料。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0456-7893222,邮箱:jswsj222@163.com。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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