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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局办文〔2017〕18号关于对全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7日 17:36:18 浏览次数:546

各农场,局直城镇管理局,垦丰种业九三分公司:

 

  按照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管理局将组成两个森防督查组于4月18-28日对全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管理局所属农场、局直城管局、垦丰种业九三分公司。

 

  二、督查内容

 

  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督查。

 

  1.思想认识情况。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张庆伟、省长陆昊在省委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座谈会上讲话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情况。

 

  2.预防火灾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火源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加强火险预警等情况。

 

  3.应急能力情况。值班值守、火情监测、快速反应、科学扑救四个关键环节落实情况。

 

  4.组织领导情况。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履行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和落实省、市、县、农垦总局、管理局责任体系等情况。

 

  三、督查方式

 

  1.书面报告。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18日14时前将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费秀杰,电话:0456-7893621,邮箱:feixiujie@163.com  。

 

  2.听取汇报。听取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介绍,重点了解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具体措施、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查阅资料。查阅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座谈会精神的相关会议及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出台的重要文件、会议纪要、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防火责任状、防火命令、领导带班和值班记录、火灾应急预案、火灾扑救方案、防火宣传报道资料等。

 

  4.随机抽查。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不预设行程,当日指定督查地点,重点检查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火险预警、值班值守、应急反应、火灾扑救工作准备、防火队伍、物资储备库建设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有关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2.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并于4月18日14时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电话)报管理局办公室。

 

  3.地督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5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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