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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局办文〔2018〕6号 关于开展管理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 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30日 16:06:04 浏览次数:687

九垦局办文〔2018〕6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管理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

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各农场,管理局机关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以下简称《“两区”意见》)、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要求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7〕85号)下达给管理局的“两区”划定任务,管理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确定了各农场“两区”划定任务。为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经管理局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开展“两区”划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农场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农场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国土资源、计财(发改、农发、统计)、水利、林业、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信息共享、落实责任、协同推进。

 

  二、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各农场要按照管理局“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农场的“两区”划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务于3月9日前以场文或场办文印发“两区”划定方案,将任务分解到管理区并报管理局农业局备案。为保证划定工作按时完成,按照“两区”划定面积,各农场要自筹划定工作专项资金,并要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切实为划定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三、加快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各农场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现有成果资料为基础,落实划定队伍,严格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中的各项要求开展“两区”划定工作,确保“两区”划定工作划优、划满、划实。

 

  联系人:管理局农业局,王醒;联系电话:15846859333;

 

  九三国土资源分局,李月华;联系电话:13134561816。  

 

  附件:九三管理局“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九三管理局“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管理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按照省政府“两区”划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总局关于“两区”划定工作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管理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应划尽划、填平补齐、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靠到田间地块,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电子地图和数据成果,将划定地块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

 

  二、划定原则

 

  一是坚持应划尽划。把握“两区”建设内涵,紧扣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底线,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与耕地相关的规则有效衔接,统一协调,应划尽划,填平补齐。

 

  二是坚持地块主导。“两区”划定工作以地块为中心,原则上每个地块的划定要落实在同一管理区内,可以分属不同种植户。要以农场土地台账为依据,地块大小不以经营者变化而变化。

 

  三是坚持图件测制。划定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要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场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将划定作物落实到地块,明确地块面积、排灌工程条件、承包主体和土地流转等信息,侧重图斑作业,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三、划定条件

 

  “两区”划定要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低于15度并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溉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优质地块,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改造可以大幅度提高生产能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四、重点工作

 

  管理局共划定“两区”面积369.77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8.9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豆)360.87万亩,涉及全局11个农场。各农场要根据本场的资源禀赋、发展潜力,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形成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核心产区和供给基地,于6月底全面完成划定工作。

 

  (一)摸清底数,编制方案。3月1日-3月15日系统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近期高分率遥感图的资料,周密编制实施方案。管理局确定“两区”划定的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

 

  (二)精准划定,上图入库。3月16日-5月15日完成“两区”划定地图制作、预编码、实地核查、面积量算、图件编制;完成“两区”划定图件的审核公示;整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利用软、硬件系统设备,建立数据库。

 

  (三)检查验收,成果管理。5月16日-6月30日农场进行自查自检,管理局对各农场“两区”划定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省里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考评。通过省级考评的,由管理局备案,整理归档、统计和汇交等工作,推进成果共享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理局成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春  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张宏雷  管理局副局长

 

  邸洪军  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邹长士  管理局科技局局长

 

  孙振民  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刘玉峰  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赵  振  管理局水务局局长

 

  赵映红  管理局林业局局长

 

  董海龙  管理局住建局局长

 

  历伟军  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农业局。主任:邹长士(兼),成员:顾海霞、王醒,联系电话:0456-7893736。各农场要成立以场长为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分工合作、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成果共享。

 

  (二)强化相关保障。参照全国“两区”划定工作试点的平均标准,各农场全力落实“两区”划定经费,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场土地确权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管理局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通过第三方技术依托单位对关键技术问题形成共识,做好指导服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两区”划定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局农业局会同九三国土资源分局、管理局计财处等有关部门对照任务,对农场“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管理局对农场的《工作实绩考核方案》。

 

  各农场需要确定“两区”划定工作联络人,每10天上报一次工作进度。管理局将对工作推进扎实的农场通报表扬,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

 

  附件:九三管理局“两区”划定任务表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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