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办文〔2018〕48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建立九三管理局禁止农作物秸秆
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农场有限公司,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建立“生态强省、美丽龙江”的目标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将秸秆禁烧纳入网格化监管体系,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8〕114号)文件要求,经管理局同意,建立九三管理局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管理局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农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探索建立管理局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晓春 管理局局长
召 集 人:范学斌 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宏雷 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王正非 管理局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李海峰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宋庆才 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玉峰 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秦绪刚 管理局教育局局长
张树鹏 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副局长(主持业务工作)
历伟军 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局长
邹长士 管理局农业局局长
赵映红 管理局林业局局长
孙振民 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陶有树 垦区环保局九三分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九三管理局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管理局环保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情况综合反馈,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陶有树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
办公室: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纪 委: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期间纪律检查工作。
环保局:牵头负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负责日常巡查执法,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教育局:负责将秸秆露天焚烧危害等内容纳入环保教育。
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劝阻、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依法查处。
计财处:负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专项资金收缴和发放工作,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工作。
国土局:负责提供农场界线调查数据,提供区域网格的矢量地图和经纬度坐标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做好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
农业局: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固化压块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助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工作,负责雾、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改装和技术指导工作。
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防火工作,在森林高火险期严密监控,坚决制止点烧,避免产生火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或邀请其他部门参会,重大事项须及时向管理局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涉及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将工作情况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