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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九三管理局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厂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30日 11:11:25 浏览次数:598

农垦九三管理局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厂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农垦九三管理局局直城镇管理局委托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农垦九三管理局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报告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运营期,其主要环境问题有焚烧炉运行排放的烟气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良影响,运行中排放的污水外排可能对纳污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行中产生的污水在事故时可能对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设备运转噪声可能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1)废气

 

  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厂运行时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垃圾焚烧废气、垃圾运输、贮存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及燃料灰渣贮存等。

 

  ①垃圾焚烧废气[G1]

 

  垃圾焚烧废气是本项目的主要废气污染源,也是重点治理对象之一。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可以分为烟尘(颗粒物)、酸性气体(HCl、HF、SOx等)、重金属(Hg、Pb、Cd等)、氮氧化物(NOx)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呋喃等)等,这几类污染物主要通过烟囱排放至环境。

 

  A、烟尘

 

  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分解、氧化,其不可燃物以灰渣形式通过炉下部排渣口排出,灰渣中的部分小颗粒物质在热气流携带作用下,与燃烧产生的高温气体一起在炉膛内上升并排出,形成了烟气中的颗粒物。颗粒物粒径10~200µm,主要由焚烧产物中的无机组分构成,并吸附了部分重金属和有机物。

 

  B、酸性气体

 

  a、HCl

 

  HCl来源于垃圾中的含氯废弃物,PVC是产生HCl的主要成分,厨余、纸张、织物、竹木等也能产生少量HCl气体,是焚烧厂废气中的重要污染成分。

 

  b、HF

 

  HF来源于垃圾中的含氟废弃物,其产生机理与HCl相似。由于生活垃圾中含氟物质甚少,因此烟气中HF含量较低。

 

  c、SOx

 

  SOx主要是由垃圾中含硫废物(如橡胶、轮胎、皮革等)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以SO2为主,在重金属的催化作用下,则会生成少量SO3。

 

  C、氮氧化物NOx

 

  NOx是垃圾中含氮有机物、无机物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空气的N2和O2的高温氧化反应也会产生。

 

  D、CO

 

  CO是由于垃圾中有机物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焚烧炉运行过程中,由于局部供氧不足或温度偏低等原因,有机物中的碳元素一部分被氧化成CO。

 

  E、重金属

 

  重金属包括汞、铅、镉等,主要来自垃圾中的废电池、日光灯管、含重金属的涂料、油漆等。在高温条件下,垃圾中的重金属物质转变为气态,在低温烟道中,部分金属由于露点温度很低,仍以气相存在于烟气中(如汞);部分金属凝结成亚微米级悬浮物;部分金属蒸发后附着在烟气中的颗粒物上。其中前两部分很难捕集消除,后一部分可通过除尘器随粉尘一起去除。

 

  F、二噁英和呋喃等有机物

 

  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氯元素的有机物很多,因此锅炉出口的烟气中常含有二噁英类物质(二噁英PCDD、呋喃PCDF)。

 

  垃圾在燃烧过程中还会产生二噁英类毒性很强的三环芳香族有机化合物,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质。多氯二苯并二噁英(PCDD)及多氯二苯并呋喃(PCDF)分别有75种和135种异构体,其中以2,3,7,7-四氯二苯并二噁英(2,3,7,7-TCDD)的毒性为最强。

 

  二噁英及呋喃主要是含氯杀虫剂、除锈剂、塑料、合成树脂等成分的废物焚烧时产生的,其中剧毒物质含量甚微,以气态或吸附在粒状污染物烟尘上存在于烟气中。

 

  二噁英形成的相关因素有温度、氧含量及金属催化物质(如Cu、Ni)等。其中温度影响是较主要的因素。有关研究认为,当温度为340℃左右时,各类二噁英生成比率随温度上升而降低;当温度达到850℃,停留时间大于2s,氧浓度大于70%时,二噁英物质可完全分解为CO2和H2O等。

 

  ②恶臭气体[G2]

 

  本项目恶臭污染主要来自垃圾在垃圾贮间堆放及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的气体,其主要成分为NH3、H2S等。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主厂房地面冲洗水、道路冲洗水、生活污水排污水及锅炉排污水、化学水系统、冷却塔、水净化系统洁净废水等。

 

  (3)噪声

 

  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有有机力通风冷却塔、水泵、引送风机、空压机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飞灰、空压机废机油、烟气净化系统产生废布袋。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要点

 

  本项目各污染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见表2,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

 

表2  本项目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汇总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本工程选用1台日处理量为50t/d的立式垃圾焚烧炉,锅炉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半干法反应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净化,烟气由45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其所排烟气中的烟尘、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隔、铅、二噁英类可完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

 

  ②二噁英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是垃圾焚烧产生的毒害最大的污染物。二噁英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混合垃圾含水率高,发热量低,导致垃圾燃烧不充分;其次是垃圾中自身含有的二噁英类物质(含氯塑料、杀虫剂、农药等),在焚烧过程中释放出来以及在焚烧过程中形成的前驱体,如氯苯、氯酚、聚氯酚类物质(PCBs)在重金属的催化下转化而成,最后是烟气处理过程中的低温再合成污染物。根据国外垃圾焚烧厂的实践经验表明,通过良好的燃烧控制,即通过“3T燃烧控制”控制(烟气温度、停留时间、燃烧空气的充分混合)可使垃圾中原生二噁英99.9%得以分解。本项目拟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和严格的运行及控制技术-即烟气温度>850℃以上,停留时间≥2s,开车初期采用辅助燃料保持炉内焚烧完全,出炉烟气急冷等措施,以有效地防止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及二次合成,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在采取“燃烧控制”控制后,本项目烟气中二噁英类产生浓度的设计期望值为不大于2ngTEQ/m3,再经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过滤后,二噁英排放浓度低于0.1ngTEQ/m3,符合控制标准要求。上述技术为国际上控制二噁英的通用技术,在国内外已有多年运行实例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控制二噁英。

 

  ③垃圾储运车进入车间后,通过自动门将垃圾倾倒进垃圾贮坑中。在垃圾大厅总入口大门处设空气幕防臭气外逸。垃圾贮坑为密闭式,鼓风机的吸风口设置在垃圾池上方,使垃圾池和卸料大厅处于负压状态,不但能有效地控制了臭气外逸,又同时将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恶臭气体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恶臭气味得以清除。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臭气由风机抽送至垃圾仓后送焚烧炉焚烧。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厂界恶臭浓度控制在要求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以下。

 

  (2)废水防治措施:垃圾渗滤液经厌氧反应器+接触氧化塔+沉淀反应消毒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和主厂房地面冲洗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排放至再生水池回用。

 

  (3)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及消声措施预防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焚烧后的炉渣送综合利用单位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剂螯合的方法固化,然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少量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全部在厂内焚烧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垃圾焚烧是国家大力扶持的环保项目。将垃圾进行焚烧处置,可以有效地解决垃圾堆存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九三管理局垃圾处理落后现状的必然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保发展产业政策。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本工程在落实本报告书所提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排放的烟尘、CO、NO2、SO2、HCl、汞、镉、铅和二恶英可达标排放,经模式运算结果表明:本工程所排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工程产生的废水零排放,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正常工况下各水池经过防渗措施处理后都能起到隔断污水下渗入地下水。渗滤液经过处理系统后回用,浓缩液回喷到垃圾池,对地下水无不良影响;设备运转噪声主要影响在厂区范围内;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在拟选厂址的建设是可行的。

 

  (3)二噁英影响结论:二噁英各敏感点年均最大浓度为0.00013pgTEQ/m3,占标率为0.022%;二噁英年均区域最大浓度为0.00023pgTEQ/m3,占标率为0.038%。评价标准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推荐的日本环境标准年均值0.6pgTEQ/m3。

 

  根据健康风险评价,烟气中的二噁英对评价区儿童暴露致癌风险值1.8×10-6,成人暴露致癌风险值7.6×10-7,远小于致癌风险标准值1×10-4,因此应严格落实二噁英治理措施,确保其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二噁英对人群致癌风险很小。

 

  (4)综合结论:项目的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厂址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在确保清洁生产工艺正常运行、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杜绝事故排放,同时,对本项目增加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地方环保进行区域平衡的前提下,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等影响较小,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企业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的范围

 

  根据本项目可能的环境影响范围,确定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九三管理局城区和郊区等地区和项目周边地区的市民(村民)、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本企业工程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及结论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

 

  ①项目在建成投产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您认为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如果您认为环保措施有问题,请提出您的建议。

 

  ③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

 

  ④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建设,或不同意在拟建厂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⑤其它问题、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本项目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结合网上及调查表的公众意见反馈结果。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局直城镇管理局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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