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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九三管理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疾病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1日 14:11:00 浏览次数:798

九三管理局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黑垦局办发【2016】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九三管理局的实际情况,现对2017年门诊治疗指定慢性疾病鉴定的申报方式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参加九三管理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异地居住人员)。

 

  2、2015年已通过慢性病鉴定的人员,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复检。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地点:各农场社保局、局直社保局

 

  三、申报材料

 

  初次申报慢性病人员(含以前年度申报未通过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2015年通过鉴定的人员申请复检时不需再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2张(如申报2种慢病的,需提供2张照片)。

 

  2、个人申请表(到社保局填写)。

 

  3、与本人申报病情相关的近两年内门诊就医记录或住院病历复印件,以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九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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