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办文〔2015〕6号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 15:21:03 浏览次数:439
九垦局办文〔2015〕6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
各农场: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要求,管理局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各农场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抓紧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健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把农场、有关部门和养殖经营者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规划,健全处理体系。每个农场要建立一个以上焚烧深埋场所,供养殖户处理病死畜禽。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尽快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主动送政策上门,使生产经营者应知尽知。
四、加强执法,打击违法犯罪。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用重典。健全违法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2015年1月20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