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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办文〔2016〕9号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管理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 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7日 14:28:02 浏览次数:584

九垦办文〔2016〕9号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管理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

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农场党委,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十三五”的开局起步之年,也是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对于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彰显新时期全局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展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丰硕成果,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管理局党委安排,现就管理局先优推荐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

 

  管理局拟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8个,优秀共产党员 100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二、推荐表彰对象重点和基本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总局和管理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在管理局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中,以及在建设小康九三、和谐九三和管理局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管理局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农场、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统筹考虑不同领域和行业的代表面;推荐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向基层和生产、经营、服务等一线岗位倾斜,先进事迹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推荐管理局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是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从事党务工作5年以上。推荐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曾被授予地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不再推荐表彰。

 

  1.推荐管理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中央、省委、总局和管理局党委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发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推荐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带头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讲政治、有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对党绝对忠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和中央权威;讲规矩、有纪律,坚持党性原则,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讲道德、有品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能量,在群众中口碑好;讲奉献、有作为,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勇于开拓创新,事迹突出,业绩显著,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赞誉。

 

  3.推荐管理局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思想境界较高,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是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方法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本单位党建工作成效显著。注重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工作作风扎实,敢于担当,克己奉公,勤奋敬业。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农场、局直各单位党(工)委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

 

  1.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先进性,注重群众公认。各单位要对基层推荐的先优进行认真、全面、严格的审查,注意听取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在严格把关基础上确定初步推荐对象。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推荐对象书面征求同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征求纪检、信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安监、环保、卫生局、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尤其是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征求同级纪委和所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意见。

 

  3.对推荐对象公示。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要及时查清做出结论;一时查不清难以做出结论的,不能推荐上报。公示期结束后,经各农场、局直各单位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4.沟通上报推荐材料。各单位在正式上报推荐对象前,要先与管理局党委组织部沟通推荐审核过程、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结构分布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并以各农场、局直各单位党(工)委的名义报送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先优情况报告、推荐先优排序表、推荐先优审批表、推荐先优简要情况表、先优事迹材料(见附件2、3、4、5)。上报材料时间为6月10前,联系人:陈晓龙;联系电话:0456-7877553;邮箱:jszzbcxl@126.com,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评选和表彰方式

 

  各单位上报推荐材料后,由管理局党委组织部组成审核组进行初审,并征求管理局相关部门意见,最后报管理局党委审定。

 

  五、有关要求

 

  推荐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过得硬、树得住,经得起检验。

 

  各单位要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普遍开展一次党内表彰活动。集中“七一”前后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使组织推荐、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先进、弘扬正能量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在全局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

 

  附件:1.九三管理局党委2016年表彰“先、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九三管理局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排序表、九三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排序表、九三管理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排序表

 

  3.九三管理局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九三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九三管理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九三管理局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九三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九三管理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

 

  5.填表及有关事项说明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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