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管理局水务局政务公开目录
一、职能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总局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管理局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制订管理局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管理局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管理局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协调管理局重要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管理局水资源公报;指导管理局水利设计、测绘、水文、水文地质工作。
4.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依法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负责组织管理局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管理局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部门、农场及农场与市(县)间的水事纠纷。
7.负责管理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检测等项工作。
8.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研究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9.编制审查和申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水利、水保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10.组织指导管理局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局场的重要水利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11.指导管理局、农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源性地方病的防治、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农场水电电气化建设和小城镇供水工作。
12.负责国家投资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报批及年度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项目规划、设计审批、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13.组织管理局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4.指导管理局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科技交流工作;指导管理局水利队伍建设。
15.承办九三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管理局的抗旱和防洪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二、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机关办公楼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
赵 振:局长,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负责综合、财务、宣传、工程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198。
赵延风:水管站站长,负责计划建设、水利工程管理站工作。联系电话:0456-7881885。
四、科室成员、职务、分工、联系电话
王建荣: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管理、基建财务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2882。
陈树兴:工程管理科科长,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党支部政工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481。
戈成国:水管站科长,负责计划建设、水土保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9920。
刘文超:计划建设科副科长,负责计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系电话;0456-93556。
郭春力:副科长,负责计划建设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556。
刘 赫:副科长,负责综合管理和政工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196。
吕国明:防办主任,负责防汛抗旱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9920。
邢来红:会计,负责财务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196。
高 嵩:科员,负责工程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2882。
于立群:科员,负责工程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269。
吴希来:科员,负责工程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269。
张中军:科员,负责综合办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269。
邱国利:水政监察支队大队长,负责水政监察支队工作,做好水资源目标分解与落实。联系电话:0456-7808539。
刘 军:水政监察支队副科长,负责水政执法监察、水利宣传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8539。
孙丽红:水政监察支队副科长,负责水利统计、水土保持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