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工商所积极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7日 16:07:48 浏览次数:1225
当前,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时有发生,违法者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等手段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垦区工商局九三分局局直工商所在局直辖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是否有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诈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这次行动重点打击的领域是: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
(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行为;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
(五)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六)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行为;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行为;
(七)零售商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或在促销活动中不展示奖品、赠品,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行为;
(八)传销以及擅自开展直销业务行为;
(九)其他带有商业欺诈性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