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年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4日 08:10:24 浏览次数:478
局直地区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2015年度全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于2016年1月1日开始,九三局直地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凡是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需立即登录营业执照左下角网址,如实上网填写2015年度年报。
提醒:工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凡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和在规定时间内未如实进行网上年报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列入全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内,直接影响经营者日后银行贷款、出国和子女就学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工商部门对经营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015年内已注册过企业联络员的市场主体无需重新注册,可直接登录填报2015年度年报。未注册联络员的可参照,领取营业执照时由工商部门发放的宣传手册,按手册上的操作步骤注册并上报年报,在联络员发生变更并在系统内无法修改时,请立即联系局直工商所重新备案联络员信息。
局直工商所联系电话:0456-7881315 微信公众号:nkj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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