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黑龙江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尖山农场第三管理区奶牛小区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尖山农场
4、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尖山农场,占地面积42780m2,建筑面积9700m2,年出栏1000头奶牛。
二、建设单位概要
委托单位:黑龙江省尖山农场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尖山农场
联系人:牛雷
联系电话:15245656566
三、评价机构概要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阳
联系方式:18151693216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向公众发布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3)评价单位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5)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公众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保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环境影响分析
(5)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
(6)公众参与
(7)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系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黑龙江省尖山农场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