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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九三管理局局直环路新(扩)建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1日 10:29:00 浏览次数:620

  (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广泛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我单位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九三管理局局直环路新(扩)建工程(二期)

 

  建设性质:新建、扩建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九三管理局局直环路新(扩)建工程(二期)位于黑河市嫩江县境内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嫩江县农垦九三管理局。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

 

  道路工程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总长度约10.62km。主线环路约全长8.18km。其中,新道路长度约1980米,其余路段均为利用原路路基单侧或双侧加宽,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支路一、二、三总长度约2.44km。主线道路新建一座桥梁,采用1×18m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桥,桥梁全长18m。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6座。新建或扩建圆管涵27座。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信号灯。主线、支路一、二沿线根据汇水点及汇水面积铺设涵洞;支路三(鹤山路)铺设排水管线。本项目总投资19765.8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局直城镇管理局

 

  联系人:魏染青

 

  联系电话:0456-7881327

 

  E-mail:51574329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通过资料调研、环境现状监测、模式计算及统计分析等方法,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所编制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

 

  1.评价内容

 

  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特点及项目区所在地区域环境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为:

 

  (1)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2)对改建项目进行工程污染分析,预测其对评价区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3)根据项目特点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4)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求项目区域及其相关人士对本项目改建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对项目运营后的环境经济损益进行分析,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及公众参与等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2.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及当地环境状况,确定声环境、生态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兼顾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包括环境保护措施、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环评工作内容有关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局直城镇管理局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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