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优化发展环境投诉意见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8日 08:57:22 浏览次数:137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总局党委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精神,切实加强九三管理局发展环境问题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局发展环境,经管理局党委同意,环境办特设立优化发展环境反馈、投诉意见箱一个,投诉电话一部,现通知如下。
一、投诉对象:管理局、各农场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投诉内容:管理局、各农场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和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投诉方式:
1.邮寄信件。邮寄地址: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中心7019室,姜昊成收。
2.意见箱。意见箱地址:管理局办公中心正门东侧路灯杆上。
3.投诉热线。投诉电话:7893195。
四、注意事项:
1.投诉内容应准确详实、依据充分、重点突出、诉求明确。
2.以实名投诉的,优先处理。
3.投诉反映问题,一经查实,将给予被投诉人员行政、经济、法律制裁。
特此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
优化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