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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山河农场2018年防汛抗旱、水库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4日 17:16:29 浏览次数:1379

  为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度汛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和《黑龙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列>细则》规定,现将农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水库责任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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