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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省启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3日 15:24:49 浏览次数:666

       黑龙江日报1月13日讯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我省启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2014年大豆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4800元,即每市斤2.40元。日前,《黑龙江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执行。

 

  目标价格政策是在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基础上,释放价格信号引导市场预期,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一项农业支持政策。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市场决定价格。取消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大豆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大豆。二是对大豆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对大豆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三是完善补贴方式。中央财政对我省拨付目标价格补贴时与我省大豆总产挂钩,我省对生产者兑付目标价格补贴时与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挂钩。

 

  据介绍,试点阶段大豆目标价格每年确定一次,以便根据试点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目标价格在大豆播种前公布,以向农民和市场发出明确信号,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安排农业生产。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实行统一的大豆目标价格。而与目标价格对应的市场价格为采价期内全省大豆平均收购价格,由国家统一监测确定。

 

  那么,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如何发放?记者从省物价监管局了解到,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分两步进行,一是采价期结束后,如果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中央财政按照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产量,核定对我省的补贴总额,并将补贴总额于次年4月末前拨付到我省。二是我省根据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总额和省统计局统计的全省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并确定每亩平均补贴额,再由财政部门依据统计部门调查核实的大豆种植者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核定对每个种植者的具体补贴金额,并于次年5月末前足额发放到种植者手中。我省有关部门还将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省物价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大豆目标价格补贴与现行农业补贴是有区别的。主要是现有涉农补贴大多按照计税面积发放,与是否种植和种植何种农作物不挂钩,是普惠制补贴;而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要与大豆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挂钩,多种多补,少种少补。再有,现有补贴相对固定,只增不减,年年发补贴;而目标价格补贴要与市场价格挂钩,只有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才发补贴。物价部门提醒,目标价格对应的市场价格是一个平均价格,如果农民卖出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实际得到的收入就会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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