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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3日 14:35:57 浏览次数:2262

九三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目录

  

  一、局长职责

 

  1.负责九三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

 

  3.主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管理局及上级部门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本局工作总结、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按照局长负责制的工作范围,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责任目标,组织对责任目标的落实和考核

 

  5.协调本单位领导班子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6.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搞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7.负责财务管理,组织经费收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调研员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

 

  2.处理九三管理局范围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3.处理劳动信访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上访事件,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

 

  4.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仲裁,依法解决争议。

 

  5.综合管理九三管理局企业工资工作;指导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及内部分配协调企业各类人员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制定、审核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分配政策,与有关部门一起兑现经营者年薪收入

 

  6.处理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长职责

 

  1.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

 

  2.担负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按照上级规定,为退休人员调整退休待遇,解答群众来信来访所提出的问题。

 

  3.担负工伤保险工作,对提请工伤认定案件进行调查认定,出具书面答复。

 

  4.制定失业保险调控方案,明确失业保险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开展失业保险工作情况调研。

 

  5.理顺定点药店认定责任,分工负责定点药店的管理工作。

 

  6.总结推广九三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的工作经验;协调指导各农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

 

  7.处理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岗位职责

 

  1.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对全辖区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申诉、举报案件;

 

  4.承办总局劳动监察大队交办的劳动监察案件;

 

  5.审查劳动督察员资格,接受上级劳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

 

  6.指导、协调全辖区的劳动监察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劳动争议仲裁员岗位职责

 

  1.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4.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审查申诉人的撤诉请求;


  6.参加仲裁庭合议,对案件提出裁决意见;


  7.案件处理终结时,填报《结案审批表》;


  8.及时做好调解、仲裁的文书工作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9.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10.对案件涉及的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六、就业局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并对全辖区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 负责全辖区就业和再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劳动力年度供求预报预测制度和下岗失业情况预测预警制度。

 

  3. 负责劳动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查、监督。

 

  4. 负责管理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5. 负责全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6. 负责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劳务输出等工作。

 

  7. 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的审查和认定。

 

  8. 负责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体系,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

 

  9. 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七、人事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总局人事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局人事工作政策,并对全局人事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2.负责管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及干部统计;研究制订管理局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局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3.负责管理局按照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职位分类、年度考核、奖惩、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

 

  4.负责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及省重大科技效益奖、省长特别奖的遴选、推荐工作;负责管理局国外智力工作。

 

  5.综合管理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考核及聘任工作。

 

  6.负责接收安置毕业生工作;负责吸收录用干部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培育指导人才市场建设。

 

        7.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附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审核、审批及管理工作;管理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工作;核准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待遇工作。

 

        七、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社区服务中心三楼

 

  八、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

 

        白慧梅:局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和党务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304。


        修建国:副局长,分管就业、就业服务中心、人事管理、社会保险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9948。

 

  九、科室成员、职务、分工、联系电话

 

        张 苹:副主任科员,负责社会保险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工伤待遇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联系电话:0456-7877791。

 

        任  珧:科员,综合管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企业参保人员信息核改及退休审批工作;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材料。联系电话:0456-7808917。


 

        薛 萍:就业局主任科员。负责就业、失业统计工作,负责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负责对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及聘用合同备案事宜,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2145。

 

        史国兴:副主任科员,负责该科室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审批和监管,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和管理工作;负责引进智力及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人才中心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8847。
赵志勇:科员,负责初级职称评审、审批工作,承办管局直属单位接收毕业生事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人才中心业务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8847。

 

        王淑芳:副科,协调处理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2144。
 

        陆  畅:科员,负责公务员管理、工资福利和军队转业干部待遇调整工作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2086。

 

        孙  雷:仲裁调解员。联系电话:0456-7892096。

 

        李大勇:科员,负责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8917。

 

        任伟停:科员,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年检制度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贯彻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办公室事务管理。联系电话:0456-7893629。

 

        岳  嶓:科员,仲裁调解员。联系电话:0456-7893629。

 

        就业服务中心

 

        高保江: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就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8949。

 

        杨  和:就业服务中心科员,负责建工破产后相关事务。联系电话:0456-7892096。

 

        乔  宇:就业服务中心科员,负责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相关业务。联系电话:0456-7892096。

 

        胡  滨:就业服务中心科员,负责劳动业务代理,代为办理退休手续。联系电话:0456-7892096。

 

        王立彦:就业服务中心科员,负责就业中心财务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8582。

 

        田  源:就业服务中心科员,负责社会化用工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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