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垦区九三环境保护分局政务公开目录
一、职能和职责
在总局环保局党组的领导下,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贯彻实施国家、省、农垦总局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局环境保护规划、计划。
2.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监管工作;审查、申报辖区内新建自然保护区。
3.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废气、废水、废渣、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农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协助总局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
4.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保护工作和生态垦区建设工作。制定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植物 、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水、气、风景区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指导生态垦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5.负责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协助总局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三同时”。
6.负责辖区内的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监测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7.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开展环保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技术引进工作。
8.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保队伍建设工作。
9.协助总局环保局落实有关对外交流和引进外资工作。承办省环保厅、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管理局局直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
陶有树: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污控、财务、人事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042。
时 丹:副局长,分管监察、监测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456-7899342。
四、科室成员、职务、分工、联系电话
王 婷:污控科副主任科员,负责污染防治、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2920。
王 钊:自然宣教科科员,负责保护区监督管理、生态垦区建设、环境宣教等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2636。
刘殿荣:财务科科员,负责财务、人事和环境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456-7892920。
王伟鹏: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负责环境监督管理、污染事故处理、排污收费和综合科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9692。
崔师光:监察大队科员,负责排污收费、环境信访工作。
韩永林:监测站站长,负责环境监测、环境项目验收、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2636。
赵 放:监测站科员,负责文档、文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