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管理局农业局(绿办、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政务公开目录
一、农业局职能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总局有关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局农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研究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局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制订农业资源区域规划、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3.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制定、修改、完善各项农业技术标准及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管理局农业技术队伍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及相应的技术证书发放工作。
5.监督、管理管理局农政工作,负责气象行业管理。
6.组织重大技术推广,实施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与粮食作物高产攻关。
7.负责农业防灾、抗灾、减灾及农业信息收集、汇总整理。
8.负责垦区植物检疫工作,组织指导检疫对象扑灭及病虫草害防治工作。
9.负责管理局农口情况综合和农业工作会文件起草工作。
10.完成管理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绿办、农产品质量管理办职能和职责
1.负责九三管理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管理;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2.参与制定九三管理局绿色有机食品发展方针、政策、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参与九三管理局绿色有机食品发展项目设立、资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等工作。
4.协调做好九三管理局绿色有机食品整体形象设计、绿色有机食品产品品牌、名牌的培育和发展工作。
5.组织九三管理局绿色有机食品技术攻关,参与绿色有机食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有关标准的制定,围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抓好九三管理局绿色有机食品整体宣传及人员培训工作。
6.协调有关部门和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关系,做好九三管理局绿色有机食品整体宣传及人员培训工作。
7.协调九三管理局工商、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有关质检、监测机构的关系,共同做好绿色有机食品质量监控和市场监督工作。
8.负责九三管理局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及安全食品的相关管理工作。
9.负责绿色有机食品市场开拓,为企业提供绿色、有机食品国内外市场信息,提供九三管理局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同省内外企业所需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原料的产品对接,并负责九三管理局生产、加工营销绿色有机食品企业的部分监督管理工作。
10.完成总局、九三管理局确定的绿色有机食品发展目标及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机关办公楼
四、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
李 友: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456-7893736。
张海森:副局长,负责常务、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标准化、作物高产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作物良种补贴、农业材料综合、作物栽培及新技术推广。 联系电话:0456-7893636。
五、科室成员、职务、分工、联系电话
顾海霞:副高级农艺师,负责土壤肥料的推广、作物高产创建等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736。
王 醒:中级农艺师,负责农情报表、绿色食品、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736。
刘 冠:科员,负责文档管理和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636。
董爱书:植保站站长,负责植保站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456-7881460。
邵晓梅:副站长,负责财务、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联系电话:0456-7881460。
胡 新:负责实验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9910。
王欣欣:负责田间试验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9910。
赵汉一:气象台台长,负责气象工作。联系电话:0456-780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