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管理局林业局政务公开目录
一、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总局、管理局关于林业生态发展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规划、发展战略。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局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拟定组织防沙、治沙规划;检查、验收、造林绿化、三北防护林等任务,考核各农场年度《造林绿化、防沙治沙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管理局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组织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扑救工作。考核各农场年度《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承担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局林政管理工作。考核各农场年度《林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管理权限内的木材运输经营、木材检查站设立和管理、林权、林地,协调处理林权纠纷;呈报征用、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及林地开发利用;核发木材运输证。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局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考核各农场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局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测报点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森林景观、湿地、野生动物类型为主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呈报野生动物运输证、狩猎证、饲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审核。
七是负责管理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管理;编制、审核各农场采伐计划、采伐限额。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审核编制有林单位的《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和定期修改营林生产、森林抚育采伐、调查设计、造林验收等林业生产技术规程及标准。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局林木种子、种苗、花卉等基地建设,审核、审批林木种子、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指导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工作,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资产化监督措施,推进林业产业化,指导发展种、养、采、加等林业经济。
十一、负责管理局林业队伍和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林业学会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申报管理局林业科研项目,提供科技信息服务,指导林业新技术开发、推广应用。
十三、承办管理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垦区条例实施后林业系统在原十三项职能的基础上又增加以下职能: 一是林业行政执法全部由过去的委托执法调整为法律授权执法。二是农场林权证颁发由过去的县级人民政府颁发调整为农垦林业部门协助省林业厅进行现地勘界认定、材料组织、审查上报后,由省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三是管理局10个农场纳入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增加了管理局林业对10个农场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指导和林业项目管理。四是增加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职能。
二、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机关办公楼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
赵映红:局长。负责林业局行政党务全面工作;负责指挥、督促、完成总局、管理局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456-7893634。
四、科室成员、职务、分工、联系电话
李景瑞:造林科资源科科长、病防检疫站站长,负责造林绿化、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635。
黄立忠:林政科科长,负责林政管理、林业经济发展、湿地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456-7881799。
赵青海:防火班主任,主管防火方面的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737。
冷晓冬:防火办科员,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737。
马 斌:科员,综合工作。联系电话:0456-789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