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09:23:43 浏览次数:815
近期,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北大荒集团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在垦区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或者公开散布问题,意图使被检举控告人受到责任追究或者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的行为。包括出于个人政治目的捏造事实,陷害、抹黑、诋毁他人的;因为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为了一己之私造谣中伤他人的;由于个人恩怨、嫉妒心理无中生有,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发泄私愤等行为。
重点查处为实现个人政治图谋实施诬告陷害的;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工作的;手段恶劣,强迫、唆使、雇佣他人或者冒名实施诬告陷害的;经核查已有明确结论,仍重复举报,继续实施诬告陷害的;对被诬告陷害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以及其他应当重点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
即日起,中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九三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公开征集区域内关于诬告陷害行为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以澄清正名激浊扬清,为担当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
支持和鼓励分公司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积极提供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456-7893240(北大荒集团九三分公司纪委)
0456-7893372(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
中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九三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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