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文〔2015〕4号关于2015年嫩江农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 14:26:42 浏览次数:446
九垦局文〔2015〕4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
关于2015年嫩江农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嫩江农场:
你场呈报的《嫩江农场关于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的报告》(嫩场呈〔2015〕3号)收悉,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发改投资〔2015〕39号)的有关要求,同意你场上报的实施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解决嫩江农场场直一区40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主要建设内容
水泵4台,锰砂16吨,配套管网1878米。
三、投资估算
核定总投资30.64万元。
请你场按照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并按照《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及相关的文件精神,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质量、进度和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附件:嫩江农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核定表
2015年3月5日
嫩江农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