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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局明电〔2016〕2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 关于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7日 11:00:56 浏览次数:606

九垦局明电〔2016〕2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

关于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农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各种新型生产经营组织的应运而生,各农场种植作物结构更加丰富,生资采购渠道更加多样,生资市场管理形势越来越复杂。为保证我局生资市场规范有序,降低种植业风险,切实保障种植户利益不受损害,管理局要求各农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生资市场管理力度,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确保生资市场监管落到实处

 

  农资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资保障和基础。当前假劣农资案件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各农场要高度重视,场长必须亲自部署安排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和整治打击力度,切实抓好备春耕期间

 

  (共3页)

 

  生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种植户使用放心农资。要强化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责任。农业部门负责生产资料经营单位的监管,工商和质监部门做好监督工作。要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对采购的生资商品、供货商信誉度、不合格农资等进行详细记录。进一步完善市场预警、市场巡查等制度,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农资,杜绝销售不合格产品,确保农资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引导种植户从正规渠道购买生资

 

  各农场要加大从正规渠道购买生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条幅对正规渠道购买生资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展示一些坑农害农典型案例宣传片、宣传画及宣传手册,警示教育广大种植户要克服贪小便宜心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提升种植户购买观念,营造出通过竞价招标集中采购等正规渠道购买好生资、放心生资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生资力度

 

  各农场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种植户的合法权益,深入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水平。一是加强种子市场的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无照经营、套牌种子、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化肥质量进行抽检,对区域内销售的化肥质量严格管控,防止不合格化肥流入农户手中;三是开展农药巡查,严查假劣农药、过期农药、未经登记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盗用登记证号、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等行为。通过开展严格执法,有效提升打击非法经营力度,保证生资质量安全。

 

  四、积极做好春耕农资服务工作,全力备战春耕生产

 

  各农场在全力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同时,要统筹安排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对购买的化肥、农药全面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质量安全可靠。要重点做好种子发芽试验工作。今年结构调整力度较大,种植作物品种较多,种子购进渠道多样,有原系统内供应的种子,有订单农业引进的种子,也有种植户自主外购的种子。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播种质量和播种密度。种子发芽试验,可掌握种子的质量状况。各农场要在播种前完成所有种子(特别是订单农业引进的新品种种子)发芽试验工作,要落实到管理区,落实到人头,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只有通过发芽试验,了解种子发芽率,掌握了种子的质量状况,才可以播种,并确保苗齐、苗壮、苗匀。凡出现因种子发芽率低播种而未出苗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农场要在4月20日前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及种子发芽试验完成情况报管理局农业局。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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