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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办文〔2016〕14号 关于印发《九三管理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 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8日 08:44:43 浏览次数:643

九垦办文〔2016〕14号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三管理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

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农场党委,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九三管理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九三管理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

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按照中央、省委和总局党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落实好总局党委《关于印发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垦办文〔2016〕21号)及《垦区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黑垦办文〔2016〕13号)要求,结合《九三管理局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九垦办文〔2016〕11号)要求,管理局党委决定,在全局范围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百日(5月18日至8月28日)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总局党委以及管理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把“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作为信访事项化解的唯一标准,按照“三个到位、一个处理”的总要求,结合中央、省委、总局党委以及管理局党委部署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行高位推动,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推动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党的为民宗旨,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对照“两学一做”的标准,争取在百日专项行动期限内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建立完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积案化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由管理局党委政法委牵头,九三农垦法院、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九三农垦公安局、管理局司法局具体负责清理解决管理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移交以及各政法机关掌握的尚未化解的重点信访事项。对符合导入法律程序条件的,依法及时导入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实现办结率100%;对确有执法错误和瑕疵的,在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完成纠错补瑕工作,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对诉求部分有理但要求过高的,逐人逐案落实问题解决和稳控帮扶工作措施,化解率达到80%以上;对诉求无理或程序穷尽的,依法及时完成终结报备,全部移交各单位党委落实后续化解工作;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到位。

 

  (二)行政类信访积案。一是排查梳理“清仓见底”。排查梳理覆盖率达到100%,建立积案台账和卷宗;掌握情况做到“五个清楚”,即信访人基本信息、诉求、信访情况、处理情况、主办责任单位清楚。二是逐案化解落实责任。依法受理办理,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实现规范办理和领导包案率达到100%。三是百日专项行动启动60日内,积案办结率和信息补全率达到100%。排查建立台账后,所有积案主办责任单位作出处理意见并当面送达信访人,实现个案办结率100%;已作出过处理意见的积案,再次回访信访人,寻求解决办法。录入信访信息系统要“应录尽录”,如果出现再次信访时,经过比对,选择“积案”标识,进入积案库“未汇报”栏;信访积案化解后,点击办结,进入“已汇报”栏;属交叉信访事项的标注,点击“三跨三分离”标识。四是百日专项行动中,有理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部分有理信访事项化解率达到86%以上,无理信访事项要依法依规终结或依法处置。

 

  三、责任分工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管理局党委决定,成立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邸洪军  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宋庆才  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潘雨江  管理局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  伟  九三农垦公安局局长

 

  于伟东  管理局信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农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管理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排查梳理组、综合指导组、督查推进组、涉法涉诉组、责任查究组。

 

  主  任:于伟东(兼)

 

  副主任:吕  臣、艾  浩、纪红梅

 

  联络员:李相利

 

  1.排查梳理组:

 

  负责人:艾  浩

 

  负责信访积案的排查梳理、标识登记,“应查尽查、应录尽录”,做到“五个清楚”。

 

  2.综合指导组:

 

  负责人:艾  浩

 

  负责对信访积案化解业务的培训指导,综合分析形势,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3.督查推进组:

 

  负责人:艾  浩

 

  负责信访积案督查事宜,采取重点约谈、现场问责、实地指导、以督代训、带案督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4.涉法涉诉组:

 

  负责人:吕  臣

 

  管理局党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和信访部门具体负责涉法涉诉积案的协调处理、化解、终结和人员稳定。

 

  5.责任查究组:

 

  负责人:纪红梅

 

  管理局纪委牵头,管理局党委组织部、管理局综治办、管理局信访工作联席办配合。依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16号令),对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行动中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形成高位推动的组织领导架构,以上率下、强化保障,用心用力、抓细抓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在管理局领导直接指挥协调下,领导小组每月一例会、一推进、一通报;各农场、局直城镇管理局及有关涉案单位每月例会3天之前,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管理局工作模式,参照执行。

 

  (二)强化领导包案。各级各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百日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挂帅出征、统筹安排、强力推动;对信访积案实行管理局、农场、部门(管理区)三级领导包案制度,确保一个积案、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卷宗、一抓到底;对重点疑难信访事项,要全部落实包案领导、包保部门、包保责任,包案领导要包掌握情况、包化解矛盾、包教育转化、包稳定管理、包依法处置,做到亲自了解案情、召开协调会、参与化解方案制定、回访信访人。

 

  (三)强化综合协调指导。各级信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的职责,加强跟踪指导,全程了解掌握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开展情况,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百日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管理局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百日专项行动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组织各级各单位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积案化解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四)强化督查考核问责。管理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将把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作为2016年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组织领导是否有力、化解工作是否规范、实际效果是否明显、信访群众是否满意。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年度信访工作责任制评优资格。

 

  (五)强化媒体舆论引导。各级各单位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各级党委(党组)化解信访积案的部署和决心,共同营造有利集中攻坚的舆论环境;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实施步骤

 

  百日专项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会议动员、制定方案阶段(5月18日至20日)。

 

  印发《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作出工作部署。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8月18日)。7月18日前,要完成案件全部办结和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积案信息全部补全;8月18日前,要重点完成积案集中化解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反馈工作情况阶段(8月19日至28日)。由管理局信访工作联席办公室牵头,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工作报告,经管理局领导审签后,报总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要摸清积案底数。各级各单位要在信访积案清、全、准上严要求、下苦功。一是底数要清。要把符合信访积案条件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排查梳理集中攻坚范围,做到全覆盖、不遗漏,特别是要排查梳理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二是台账要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逐案建立台账和纸质卷宗,防止因台账卷宗内容不完整,影响化解效果。三是录入要准。纳入集中攻坚的信访积案要全部依托国家信访信息系统进行,案件化解信息在该系统中要及时、完整、准确、清晰、有结果。

 

  (二)要限期化解积案。全面贯彻“三个到位、一个处理”的总要求,在方法手段上,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信访积案化解的力度,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实现预期化解积案目标。要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力量在积案化解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补助资金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的杠杆作用。

 

  (三)要压实化解责任。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一级的问题就由哪一级负责解决,属于哪个部门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各级信访部门要依法履行好受理、转交和督办的法定职责, 加强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协调指导,明确信访工作边界,防止缺位、越位和错位,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以一案一报的方式及时报管理局信访办公室上报总局进行责任认定。

 

  (四)要跟进督查问效。百日专项行动期间,管理局信访工作联席办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到各单位实地督查和检查培训指导。省、总局信访工作联席办也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分赴各地各部门进行统筹实地督查和全覆盖检查培训指导。各级各单位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以中央第八巡视、省委第十六巡视组交办案件以及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信访事项为重点挂牌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积案化解中存在的问题,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积案,要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的督查范围。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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