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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垦局办文〔2016〕40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4日 15:38:25 浏览次数:604

各农场,局直城管局,九三党校,北大荒种业集团九三分公司,管理局畜牧兽医局:

 

  根据7月1日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6〕67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职工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确保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管理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农垦总局《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实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快农业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加大职工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强农惠农资金合法、安全、高效使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以维护管理局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问题,确保管理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管理局规范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的政策环境,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进一步明确各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更好地推动管理局经济发展和职工群众增收致富,切实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农机购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和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种养业良种工程、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渔政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管理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职责分工

 

  管理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导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和材料;负责向总局报送相关文件和工作信息;协调管理局相关部门配合上级督导组督导管理局工作;负责汇总和整理管理局各督导小组的检查总结工作。管理局发改委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督导工作。管理局农发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督导工作。管理局农业局、科技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和粮食局等单位各自负责纳入整治范围的财政补助补贴资金督导工作。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到明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按照管理局统一部署,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报送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备案。

 

(二)组织自查。各单位要对本区域内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以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要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于12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管理局。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财务部门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各级纪委分级受理查处。管理局举报电话: 0456- 7893240(管理局纪委)、7877022(管理局计划财务处)。

 

(四)督导检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管理局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到相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各单位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对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整改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农业部督导组以及总局、管理局督导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其中对于重大问题,将在全管理局内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按照管理局的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六)阶段总结。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管理局。管理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设计和资金监管机制;总结各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研究制定各单位监管责任分工,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并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从今年8月份起到明年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每月15日前须向管理局报送工作信息(详见附件2)。管理局将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开展重点督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种植户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0456-7877022;邮箱:18945167575@163.com

 

附件:

 

1.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5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1: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王晓春  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张宏雷  管理局副局长

       邸洪军  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付平静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宋庆才 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韩  烨 管理局审计处处长

       孙宏亮  管理局计财处处长、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张海森  管理局农业局局长

       蒋明明 管理局农业局副局长(挂职)

       赵  振 管理局水务局局长

       靳明武 管理局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  军 管理局商务局局长

       邹长士 管理局科技局局长

       赵映红 管理局林业局局长

 

  管理局局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邸洪军,副主任:宋庆才、韩烨、孙宏亮,成员:纪红梅、董长平、顾海霞、赵艳彪、刘文超、尤显红、范振东、关雪辉、黄继勇、司树强、朱宏宇、宋义文、张勇博、郑海澄、李颖。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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