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办文〔2016〕51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4日 17:09:39 浏览次数:966
各农场,管理局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6〕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评价,并于11月1日前向管理局计财处预算科报送以下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复印件。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评价等分表。
五、修改完善后的内部控制规程。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印发 |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