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九三局直2016年冬季清除冰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九三局直2016年冬季清冰雪工作方案
按照管理局党委、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局冬季清除冰雪工作,保障冬季城镇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镇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等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争创全国卫生城镇为目标,巩固和深化省级卫生城镇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按照“即下即清,雪清路净”的工作要求,通过有效动员全局力量,及时清除道路冰雪,努力创建交通顺畅、市容整洁、出行方便的城镇环境。
二、清雪原则
(一)以雪为令。以雪为令,雪停即清,中雪以上要边下边清。小雪1日、中雪2日、大雪3日内清理完毕。
(二)管理局主导、部门联动。管理局组织召开冬季清冰雪动员大会,对局直冬季清冰雪工作任务进行动员和部署,调动全局各方力量实施冬季清冰雪工作。
(三)专群结合。坚持以机械清运为主、人工清运为辅,专业队伍与群众清运相结合的原则。
(四)合理划分责任区。局直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由局直各企事业单位、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和各驻局单位负责;临街店铺门前由“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负责;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新增路段、火车站、豆都广场由专业清雪队伍负责;居民区道路和未纳入物业管理的单体楼,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背街小巷、无“门前三包”的路段和死角、死面及植物园、水上公园、体育场、农贸市场,由城管局负责。
三、组织机构
清冰雪工作季节性强,事关民生,为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局决定成立冬季清冰雪指挥部,负责指挥和督导清雪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邸洪军 管理局副局长
王正非 管理局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副总指挥:付平敬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周 伟 九三农垦公安局局长
历伟军 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海龙 管理局住建局局长
孙圣博 管理局卫生局局长
陈 哲 九三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局长
吴公海 局直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管理局办公室、文明办、爱卫办、计财处、局直城管局、交警大队、工商局、气象台、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广电局、热力公司、九三网站、微信平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直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副局长王春雨担任。
四、责任分工
管理局办公室:督办全局清冰雪工作落实及任务完成情况。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机械车辆参与全局清冰雪工作。
文明办:负责协调驻局单位清冰雪工作,督促检查清冰雪任务完成情况。
爱卫办: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局直各单位、管理局机关各部门清冰雪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气象台:负责及时准确向清冰雪指挥部提供气象预报。
计财处:负责清冰雪资金及时到位。
局直城管局:负责指挥协调局直各部门清冰雪工作。负责检查每次降雪后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冰雪清除情况。利用机械在不损坏道路和路牙石情况下进行清雪作业,作业后道路上遗留的积雪、路牙石边的积雪和人行道上的积雪,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清除干净。对不履行清冰雪义务、清冰雪不及时、不按照清冰雪要求清冰雪的,依据《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并对清冰雪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局直城区清冰雪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负责局直主次干道、公共场地清冰雪工作,及时组织和调度清冰雪机械、运雪车辆和人员开展清冰雪工作,保证城镇道路畅通;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协调业主委会组织人员清运弃管楼积雪,同时做好房檐除雪、流冰工作;负责局直公园内甬道和园内路面积雪的清理、清运工作。
交警大队: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机械清冰雪路段的临时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理停放在作业区内的车辆,保障清冰雪机械的安全顺利作业及行人、车辆的安全。
广电局、九三网站、微信平台:负责及时宣传报道清冰雪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
工商局:负责组织局直个体工商户清除“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冰雪,并将积雪清运到指定位置。
住建局:督促和检查城镇建筑工地、物管小区的清雪工作,负责清运物管小区内的积雪,同时做好房檐除雪、流冰工作。
交通运输局:及时完成责任区清冰雪工作任务。在大到暴雪情况下,按照管理局清冰雪指挥部要求,及时出动机械参与全局清冰雪工作。
热力公司:协助开展防滑工作。
五、作业标准
机械清冰雪顺序先主干道(桥梁)、后次干道,先人员密集的客运站、火车站、中小学校、医院,后其他区域。做到除雪及时、无漏段,主次干道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牙石,无积冰、无残雪、见底露面,不留死角死面的标准,其余街路和区域达到方便行人行走和车辆通行的要求。公共绿地等其他区域可以结合北方城镇特点,保留冰雪景观特色。人行道两侧有堆放积雪条件的要及时将积雪平整成型,高度控制在80公分以下,没有堆放积雪条件的路段和区域,要做到即清即运。
各单位各部门遇小到中雪,雪停即将路面(人行道)积雪清到路牙石或人行道以外50公分处堆放成型,做到路面无积雪、不见白;遇连续中雪或中雪以上降雪,要随下随清,在局直城管局清雪队伍集中作业前,要将责任区域积雪清到路牙石边堆放,统一外运。“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积雪应运送到指定地点倾倒。
六、责任追究
(一)管理局将清运冰雪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未保质保量完成清运冰雪任务,扣减相应考核得分。
(二)对各单位各部门不能按时完成清冰雪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并实行“三不准”。即:不准评为先进单位;不准领导干部评为先进个人;不准晋升文明单位。
(三)清冰雪责任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的时限或者标准清除道路冰雪的,将按照《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仍未清除或者未达到清除标准的,依据《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由局直城管局组织人员、车辆按照市场价格标准进行有偿代清。
附:局直各单位清雪责任区划分表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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