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呈〔2016〕58号 签发人:王晓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
关于“吃空饷”认定工作情况的报告
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总局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吃空饷”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垦局人社发〔2016〕39号)要求,九三管理局高度重视、严肃纪律、强化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吃空饷”人员重新认定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管理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要求上报过“吃空饷”人员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黑人社发〔2016〕38号文件规定四种“吃空饷”认定范围重新开展认定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排查,上报相关佐证材料;要求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对是否发生新的“吃空饷”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上报自查结果的情况说明。
二、严肃工作纪律,准确界定范围
管理局再次重申,由一把手亲自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瞒报、漏报、错报行为。通过核查,我局无新增“吃空饷”单位和人员。2014年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以来,我局上报“吃空饷”2人,即大西江农场子弟校赵明杰与九三一中杨敏。此2人均属于在编不在岗,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单位为其缴纳保险。目前赵明杰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杨敏已返回工作岗位。此二人不属于此次文件规定的认定范围。
附件:1.“吃空饷”单位、人员认定情况汇总表
2.“吃空饷”单位、人员认定情况信息表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
2016年9月22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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