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场党委,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局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王宪魁书记在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上关于“市县党政一把手离开本辖区必须按规定报告”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总局党委、总局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的有关规定,为便于管理局党委、管理局及时掌握管理局各级领导干部出差、出访、学习、考察、休假等情况,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总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黑垦办文〔2016〕2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总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九垦办文(2016)2号)要求进行报备。
二、领导干部外出(含公休日),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凡是离开后请假报备的,不予受理。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手机畅通。
三、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和报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有关事宜,于工作日的每日17:00前,整理并向管理局党委、管理局主要领导报告当天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情况,并及时将领导指示情况反馈请假单位。
地点:管理局机关办公楼1603室,联系人:费秀杰,联系电话:0456—7893621(传真)。
附件: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模板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附件: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模板
XX单位关于XX同志外出的请假报告
管理局党委(管理局):
我单位XX同志将于XX年X月X日至X日,赴X地出差(或出访、学习、考察、休假等)。XX同志外出期间,其工作由XX同志主持,联系电话:XXX。
办公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手机:XXX。
特此报告。
XX党委(党组)署名、盖章
XX年X月X日
注: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正文用仿宋三号字。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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