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文〔2016〕8号 关于山河农场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党代会请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15:47:52 浏览次数:1229
九垦文〔2016〕8号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山河农场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党代会请示的批复
中共山河农场委员会:
你场呈报的《中共黑龙江省山河农场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山河农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山呈〔2016〕5号)文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管理局党委同意你场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同意你们提出的大会议程。大会的筹备及组织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二、管理局党委同意你们提出的123名代表名额及其产生办法。
三、管理局党委同意你场第十三届党委设委员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同意纪委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四、管理局党委同意你们提出的两个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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