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场,局直各有关单位,管理局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农垦总局《关于报送2018-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8-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申报范围仅包括黑龙江垦区社会公益性事务专项经费项目及扶贫项目。
二、各有关单位如需对2018-2019年已入库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或申报新增2018-2019年项目,需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先征求管理局项目主管部门意见;管理局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行业向总局项目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三、2020年黑龙江垦区社会公益性事务专项经费的项目库建立,各有关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先向管理局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管理局项目主管部门按要求向总局项目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编报项目的主要支出方向。
1.具有造血功能、发展潜力的重点产业项目。相关部门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工信委等。
2.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相关部门为水务局、农业局、农机局等。
3.公益性项目。相关部门为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务局、文化委等。
4.各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支出。
五、有关要求。
1.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编报项目,避免出现“撒胡椒面”的现象。
2.入库项目要充分论证,建设内容编报科学、合理,确保项目实施,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入库,避免漏报、重报。
3.上报时间及方式。项目先由申报单位按行业类别上报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汇总、审核、排序。牵头部门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征询总局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后的项目库,报计财处备案。联系人:宋义文,联系电话0456-7877022,邮箱jsgjysk@126.com。
各单位在报送项目的同时,将2018-2020年新增项目申报文本一同报送。
附件:1.2018-2019年项目调整明细表
2.2018-2020年项目申报明细表
3.2018-2020年项目申报文本
4.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明细填报实例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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