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办文〔2017〕19号关于下达2017年会议和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7日 17:37:34 浏览次数:1408
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区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垦局办发〔2014〕8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垦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垦局办发〔2017〕1号)和《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九三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垦局办发〔2014〕15号)要求,现将2017年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相关要求和本次下达的计划开展2017年会议和培训工作,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增加天数。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费用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会议和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年度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计划及调整预算的,需报请管理局审批。
附件:1.2017年会议计划明细表
2.2017年培训计划明细表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5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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