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办文〔2018〕13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成立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农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黑政发〔2018〕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黑政调〔2018〕4号)《关于组建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黑土调查办发〔2018〕1号)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黑垦局文〔2018〕1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九三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九三管理局决定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并同时组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范学斌 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振民 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刘玉峰 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邹长士 管理局农业局局长
董海龙 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 振 管理局水务局局长
陶有树 管理局环保局局长
赵映红 管理局林业局局长
付平敬 管理局人社局副调研员(负责民政工作)
靳明武 管理局畜牧兽医局局长
权赫弼 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负责九三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九三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和疑难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三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九三国土资源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权赫弼(兼)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副主任:周 昕 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地籍科科长
成 员:彭 刚 郭章军 李 鸣 李月华 罗慧娟 姜艳丽
张立伟 李保卫 孙立新 杨 宇 王淑杰 夏殿权
李增滨 刘 洋 李龙博
(二)主要职责
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上级领导下,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办公室具体职责为:
1.组织编制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规范性文件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全局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的实施。
2.负责编制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计划,指导各农场编制本地区土地调查工作计划及年度调查计划,协调配合省级经费预算编制及上报等工作。
3.制定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宣传方案、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4.配合省级对第三次土地调查机构的监管。
5.负责从上级领取九三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基础资料、遥感数据等,并下发给各农场。
6.配合省级、市级对县级行政辖区调查界线和控制面积及管理局调查界线的制作和下发。
7.配合省级、市级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工作和调研工作。
8.协调配合省级、市级解决各农场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9.负责分局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农房补充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10.负责组织九三管理局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配合省、总局对管理局调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11.负责管理局土地调查成果汇总,分析及相关专题、专项研究工作。
12.调查结束后,配合省级、市级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13.承担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三)设立工作组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综合组、技术组、权属组、数据核查组四个工作组,负责本次调查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业务工作。
1.综合组: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培训组织、文电处理、网络维护、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管理、保密、人员管理等工作;制定综合性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年度调查工作计划,监督各项制度和计划执行,配合总局级、省级经费预算编制和其他综合性工作。
组 长:彭 刚(兼)
组 员:倪丽红 秦璐璐 李忠静
2.技术组:负责编制管理局土地调查方案;负责部署收集基础资料,领取和下发遥感影像;组织各农场开展实地调查,检查指导各农场调查工作;组织对调查中政策性、技术性问题的研究与处理;按照省级、总局级要求组织实施基础图件管理以及保密工作;配合省级、总局级开发相关建库软件和核查系统;负责开展成果汇总及相关专题研究,包括农垦管理局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报告编写、专题专项研究以及专著编写、出版等工作。
组 长:周 昕(兼)
组 员:李龙博 常 萍 权 婧
3.权属组: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办法,组织制定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相关规定;负责管理局与森工和地方权属界线落实工作;指导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办理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组 长:郭章军(兼)
组 员:闫 晟 侯晓梅
4.数据核查组:根据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检查验收办法,建立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质量监控体系;负责组织管理局调查成果的检查;配合省、总局调查办对管理局调查成果进行核查;负责组织农房补充调查成果的核查并配合省级、总局级核实工作。
组 长:周 昕(兼)
组 员:李龙博 常 萍 权 婧
各农场应抓紧成立本级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强力推进,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并于2018年4月20以前将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正式文件送至管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