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办文〔2018〕26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各农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变动,经请示管理局领导同意,现对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如下。
总 指 挥:王晓春 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总指挥:张宏雷 管理局副局长
副 总 指 挥:耿 昧 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王正非 管理局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王秀泉 管理局党委委员、人武部政委
赵 振 管理局水务局局长
李海峰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郑延国 嫩江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刘玉峰 管理局计划财务处长、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历伟军 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洪庆 管理局广电局局长
郎 波 九三农垦公安局政委
董海龙 管理局住建局局长
李文武 农垦通信九三分公司经理
赵映红 管理局林业局局长
邹长士 管理局农业局局长
孙圣博 管理局卫生局局长
付平敬 管理局人社局副调研员(负责民政工作)
吴公海 局直城镇管理局局长
蔡建华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九三分公司 总经理
孙振民 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史景军 管理局安监局局长
李 军 管理局商务局局长
秦旭刚 管理局教育局局长
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水务局。
主 任:赵 振(兼)
副主任:赵延风
成 员: 吕国明 王建荣 陈树兴 邱国利 刘 军
郭春力
联系电话:0456-7899920
传 真:0456-7893269
附件:九三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管理局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队伍执行抗洪抢险、疏散和转移危险区群众及大宗物资等重大任务。
2.管理局住建局:负责做好管理局城乡建设设施的安全度汛和城镇污水排除工作。
3.管理局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4.九三农垦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偷窃、哄抢防汛物资及破坏防洪工程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
5.管理局计财处:负责编制管理局防汛救灾资金预算,及时下拨水毁修复及抢险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协调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防洪工程新建和修复计划,承担管理局权限内有关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6.管理局农业局:负责及时掌握管理局农业受灾情况,组织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适时监测天气状况,对天气变化进行预测预报,并向管理局防指成员提供气象信息。负责本系统农业机械安全度汛工作,协调提供相应农用设备参与抢险救灾。
7.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负责汛期水上和公路运输,为紧急状态下运送人员、物资提供必要的车辆等运输工具,抓好汛期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
8.管理局商务局:负责协调防汛和抢险救灾所需食品和药品,确保及时供应,做好汛期旅游区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
9.管理局安监局:负责处理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中重大安全事故,监督和管理工矿企业的安全度汛。
10.九三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调解决抗洪抢险救灾占地、用地问题。
11.管理局广电局:负责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洪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汛情、灾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动态。
12.农垦通信九三分公司:负责本系统工程的安全度汛和防汛通信保障工作,防汛期间紧急状态下提供应急通讯设备。
13.管理局民政局:负责统计核查群众受灾情况,指导、组织开展救灾捐赠,管理、分配灾民生活救助资金和社会救灾捐赠款物,做好灾民生产生活救助,指导灾区开展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
14.管理局教育局:负责垦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做好学校师生防汛安全教育及相关保障工作。
15.管理局党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防汛抢险宣传导向,及时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宣传报道工作。
16.管理局林业局:及时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开展林业救灾和生产恢复,负责防汛期间紧急状态下林木采伐等相关工作。
17. 九三工会:负责防汛期间动员各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协助灾区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汛期结束后,对各级抗洪抢险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8.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九三分公司:负责管理局对因洪涝、旱灾造成的损失进行勘察、核定及理赔工作。
19.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局各职能单位和部门,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及抗旱工作。
20.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落实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决定,与农垦总局防汛抗旱办公室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和传递水雨工情等信息。负责权限内防洪工程调度及管理局级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与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和管理局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承办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