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20号文《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3日 09:29:47 浏览次数:596
九垦局办文〔2014〕20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农场,管理局各直属单位,管理局机关各有关部门:
因机构调整,管理局决定将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裴志刚 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白慧梅 管理局人社局局长
成 员:白伟江 九三农垦法院副院长
岳静华 九三工会副调研员
梁卫东 管理局工信委副主任
艾 浩 管理局信访办副主任
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九三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白慧梅(兼)
副主任:修建国
成 员:王淑芳 任伟停
2014年8月12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2日印发
共印8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