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垦局文〔2014〕53号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初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0日 21:12:39 浏览次数:507
九垦局文〔2014〕53号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
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初验的通知
鹤山农场、大西江农场:
九三管理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我局第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在项目农场精心指导、统筹安排下,通过各参建单位共同努力,现项目建设已结束,基本上达到验收状态。为此,管理局决定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时间为2014年11月中旬。
项目验收工作由管理局组织实施,成员单位包括九三国土资源分局、土地整理中心、计财处、审计处、水务局、住建局、林业局。项目验收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3〕130号)要求。初验申请于2014年11月10日前提交,并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建设内容按合同约定及设计要求全部完成。
2.项目竣工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做到文字清晰,图面整洁,记录完整,表格齐全,装订规范。
3.项目竣工图应反映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做好施工记录、检测记录。
4.项目实施前后与施工过程的图片、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5.完成工程造价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
2014年11月3日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办公室2014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2份